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停车场改造及电瓶车车棚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停车场改造及电瓶车车棚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停车场改造及电瓶车车棚改造工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停车场改造及电瓶车车棚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31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6、发包范围: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停车场改造及电瓶车车棚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四、踏勘现场:
1、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地址:市毓龙东路31号 ,联系人: 张晓明 联系电话:13815582949),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1日15:00时前将报价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市毓龙东路31号,联系人: 张晓明联系电话:13815582949)。(不接受传真报价)。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数: 2 份。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所投的项目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项目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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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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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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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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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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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停车场改造及电瓶车车棚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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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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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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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用信封密封完好)。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投标人所有投标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采购联系:
招标单位: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3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1381558294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
联系人:孙宵宵
电话:13222456210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2:清单